
發行條文的重點解釋這邊可以分享經驗:
1.發行日期:現在發行日期應該等於上櫃日期
以前幾發行日期並不等於上櫃日期
2.發行面額:正常面額是十萬,不過鴻海可轉債面額例外:是一百萬
3發行期間:大多數都是五年:如要提早結束只要透過賣回權的設計就可以提前結束掉
4票面利率:現在發行的票面利率都是0,全都用利息補償金的方式(賣回價格)
5.需注意擔保或無擔保
6.轉換標的:除了達科e1遠紡e1之外都是以自家股票為轉換標的
7.轉換期間:除了依般停止轉換期間的規定之外,要注意各家的閉鎖期時間不太一樣,一個月到一年都有,因為法規只規定不得少於一個月
8.轉換程序:想轉換時找營業員就對了,以對方股務收到算五個交易日內給股票,因為是對方股務收到為準,所以實際申請到拿到可能超過五天.
9.轉換價格調整(反稀釋條款):只要想到股本變大就可能會把轉換價格往下調就對了,減資則轉換價格上調,不過曾經有例外是泰林沒把減資後要調整這一條擺進去,結果減資時可轉換公司債的轉換價值膨脹一倍,圖利當時可轉債持有人,所以最好發行條款要看清楚.
另外就是私募時的轉換價格是否要調整,這在兩三年前並無規範,所以當時是由公司自己決定,經過我們反應後,已經規定都要調整了(這當時我是追著主管機關開會給答案).
9.1除息時轉換價格調整:有兩種版本一種是配息超過1.5元後才調整,現在新的版本是配多少都可調整,
10.轉換價格重設:注意重設日期有固定日期以及動態日期兩種,也有往上重設與往下重設兩種,往下重設規定不得低於原來的80%,至於已經調整過多少比例,查詢可至觀測站債券專區查詢,也可自己計算,因為公司常常可能算錯,這曾經發生過算錯而且股票也已經用錯誤價格轉換了的案例.
轉換價格調整日是重要的,因為可事先計算轉換價值的提升,
10.1特別重設:93年已經被取消,現在發行的都沒有了
11 贖回權:這是公司的權利,依般就是那兩個條件,操作時真正遇到公司使用贖回權的案例也是有,所以還是得注意.
12.賣回權:也就是利息補償金,這邊要注意日期和價格,當可轉債下跌時可依這日期和價格算出賣回收益率
13. 可轉債發行條款後面都會寫如有未境事宜之處悉依相關法令辦理之.
可轉債相關法令有:公司法,證交法,發行人募集與發行處理準則,自律規則.
當這些法規有新改變時,發行公司可透過發起債權人臨時會修改發行條款.
例如特別重設條款91年出來時,許多公司就開債權人臨時會,將無特別重設改為有特別重設,反正新法如較優,可藉由開債權人臨時會修改就對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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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為轉貼自可轉債交易高手 王傑先生之心得
僅供參考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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